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《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,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(jiān)管,完善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制定了《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管理規(guī)則》( TSG09—2025),現予公告,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
覆蓋電梯、鍋爐、壓力容器等8大類特種設備及配套安全附件,涉及全國2294萬臺在用設備和3億多只氣瓶。存在同一性缺陷的產品均需納入召回管理,包括設計、制造、安裝等全環(huán)節(jié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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